导航

首页

关于战舰

执业

律师

案例

党建

动态

联系战舰

当前位置:首页>案例

远离非法传销,拒绝高利诱惑

近日,我所提供辩护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被雅安市某人民法院判处二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战舰律所尤伟丞律师为本案被告人之一的王某全程提供刑事法律服务。

一、基本案情

2014年9月以来,被告人沈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在北京、福建等地注册成立国盾掌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国盾互联(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简称国盾互联)、福建省仙茶美科技有限公司、国盾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以购买网络电话服务、八仙金花茯茶等商品可获取高额奖励为诱饵,吸纳他人出资成为国盾掌芯通、国盾互联网上办公平台会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数作为返利计酬依据,引诱参与人员发展下线,骗取财物。

我所代理的被告人王某于 2015 年底加入国盾掌芯通会员,积极参与国盾掌芯通及国盾互联网上办公平台,在江苏等地推广、发展下级会员,成立网上会员中心,通过发展直推下线注册会员,共非法获取平台销售提成奖、管理津贴奖、培育奖、重销奖等两百余万元。

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交了证据,后经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一致。

1721289543547797.jpg

二、法律条款普及

一、所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所谓缓期执行,是指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对于判处缓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1721289579783763.jpeg

根据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刑罚处罚不仅要和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相适应,还要与行为人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相适应。

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令人扼腕,然,人孰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对犯下的错误及时挽救并改过自新,也能获得刑法较为宽容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