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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少伤残等级就低?不一定!

在很多人直觉的理解中,人受伤后医疗费不多基本代表着受伤不严重,更难言评伤残等级。但是最近我所代理的两个工伤和人身损害的案件,却给了这种情况完全出人意料的结果。


案例一:

2022年9月2日,A自然人受B单位雇请拆除墙体,A站在墙上进行拆除作业时,因手中用于砸墙的二锤锤头脱落,导致重心不稳从墙上摔下受伤。A受伤后被送往仪陇县宏济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左足骰骨骨折,就医期间,产生门诊费、住院医疗费共计8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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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A希望和解,要求B支付15000元赔偿,但是B认为A的医疗费才8000多元,受伤应该不严重,不构成伤残,因此B拒绝和解。和解失败后,A以人身损害为由起诉B公司,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法委托了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该所于2023年6月9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A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经保守治疗后跟骨畸形愈合属十级伤残。法院根据鉴定意见书最终判决B单位按照10级伤残承担70%的责任,赔偿89296.4元。


案例二:2022年10月17日,甲自然人受雇到乙单位的工地上班,进行瓷砖安装工作,由于工期不长,乙单位没有为甲购买工伤保险。2022年10月28日,甲在工作时受伤,后被送到广汉骨科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右拇指近节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拇指肌腱损伤、右手第1掌指关节囊破裂。就医期间产生医疗费共计3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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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甲找到乙,希望乙赔偿2-3万块钱,乙同样以医疗费很低为由判断甲不构成伤残,所以拒绝赔偿。甲遂以工伤为由申请仲裁,要求乙赔偿。仲裁过程中,经甲乙一致指定由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甲拇指近节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拇长伸肌腱损伤,右拇指指神经挫伤,右手第1掌指关节囊破裂经受伤治疗后遗留功能障碍属九级伤残。在仲裁委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漫长的协商调解,同时鉴于甲的大龄和乙单位经营严重困难,最终双方以75000元达成和解。


法律评析

以上两个案件都是典型的医疗费少,所以看起来事情小,但实际是个大事情的案例,这与很多人的直觉认识大相径庭,也让案例中的单位感到不可思议。其实,在法律上,工伤和人身损害有专门评定伤残等级的规定,分别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当受雇人员发生受伤事件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法去确认伤残等级。事实上,医疗费的多少与伤残等级没有任何必然关系,比较反直觉的是,当医疗费过少时,反而值得警惕,因为这代表收害人员的伤病可能并未得到足够的医疗救治,反而会加重伤残等级。

以上,两个案例中的单位方都简单地以医疗费作为伤残的评定标准,果断地拒绝了伤者的和解橄榄枝,但最终却承担了高额的赔偿责任。这也提醒了用工单位和劳务雇佣单位,伤残自有其法律上和医学上的评定标准,切不可医疗费少就掉以轻心,应当第一时间咨询司法鉴定机构或律师,以尽量减少损失。


本篇文章由四川战舰律师事务所吴楚之律师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