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x、付x同“江x”(在逃)在本市武侯区经营“xx茶楼”。2016年11月起,被告人张x、付x、何x与“江x”协商,在该茶楼三楼包间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设立赌局,组织违法人员进行赌博活动并提供服务。被告人王x负责收钱,并为赌博资金提供金融账户协助资金流转。被告人何x主要负责为赌场组织客源并参与分红。2017年1月17日,公安民警对上述茶楼进行查处,现场挡获参赌人员14人,查获pos机、筹码、扑克牌等赌博工具。根据查获账本显示,赌资数额累计逾人民币百万元。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付x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二、被告人何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三、被告人张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四、被告人王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五、继续追缴被告人付x、张x、何x的犯罪所得人民币各2.9万元;从被告人付x处查扣三星手机依法予以没收。
项目主要负责人
杨剑
四川战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06年取得律师资格,2009年3月取得律师执业证,2016年加入四川战舰律师事务所,曾经为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财务咨询集团、物业管理公司、大型商务公司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公司刑事合规)服务。执业以来,办理刑事、民事案件数百起,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刑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