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首页

关于战舰

执业

律师

案例

党建

动态

联系战舰

当前位置:首页>动态

新公司法要求5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先别慌!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即将在2024年7月1日生效,其中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很多公司股东在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都很慌张,因为全面认缴制的情况下,大家在注册公司时都不太在意注册资本是多是少,反正认缴期限可以有多久写多久,甚至很多公司为了对外展示股东有实力,特意把注册资本金写的极高。一旦面临5年的出资压力,很多股东就坐不住了,立马安排公司减资或者注销。

仔细分析以上条文,如果是2024年7月1日以后注册的公司,自然要完全适用该条文,但是2024年7月1日以前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存量公司)如何适用该条文尚不明确。2023年2月7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存量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期限进行了明确。虽然以上只是征求意见,但是参考意义还是极大的。

律师分析:

具体来说,对于存量公司,征求意见稿采取了“3年过渡+5年调整的模式”。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应当将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从2024年7月1日起,剩余出资期限不足5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比如出资期限是2027年6月30日,出资期限只剩余3年,便不用调整出资期限。从2024年7月1日起,剩余出资期限超过5年的,可以在2027年6月30日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期限应当限制在5年内,比如出资期限是2054年6月30日,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如果最后一天才调整,出资期限最晚可以在2032年6月30日,也就是有8年的时间。需要提醒的是,存量公司的出资期限超过30年或者出资额超过10亿元的公司,公司登记机关是可以进行评估,如果认为公司的出资期限和出资额存在明显异常的,会要求6个月内进行调整。

最终结论:

所以,不管是5年还是3+5年,都算是一个很长的期限了,公司股东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思考和调整,完全不用慌张。而在笔者看来,对股东来说,最大的挑战应该是新公司法的第五十四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也就是说,不管出资期限有多久,只要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股东都必须出资。这也提醒各位投资者,注册资本金的金额设置要量力而行,经营管理决策要更加审慎。

本篇文章由四川战舰律师事务所江晓燕律师供稿!